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水电管理的通知
摘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水电管理的通知
郧天司字【2018】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室水电管理的
通 知
公司各单位、各股室:
为了增强公司全体员工节水节电观念,减少浪费,现就公司水电管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留意办公设备的用水用电状况,员工离开或下班时应做到随手关电关水,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关闭自己室内的电源。白天室内光线够用时,应使用自然采光。
二、合理开启和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电器,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办公电脑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
三、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熄,人离水断。各单位、各股室晚上下班时应关闭所属区域水源电源总闸(服务器机房等特殊设备、特殊场所除外)。车站门卫负责巡查客运站区域夜间用电用水情况,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巡查驾校区域夜间用电用水情况。查出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四、违规责任
(一)、凡发现办公室人员已下班离开工作场所,电脑、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器没有关闭的,当事人或办公室最后离开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各处50元罚款。
(二)、凡发现没及时关水或水电设备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的处所在单位负责人50元罚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