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客运站客运、旅游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10-29 17:29:41    文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客运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根据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车站领导研究决定,对所有进站参营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集中整治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进一步推动客运车辆预防交通事故综合工作机制的完善;使客运驾驶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遏制客运车辆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使参营车辆乘车环境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车站决定成立以黄廷军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张成军、站长孔君慧为副组长,班长、调度员、日检员为成员的客运车辆集中整治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站长办公室,联系电话:7224798。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车站各科要会同交通部门对前阶段客运车辆驾驶人清理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有大客车驾驶人的驾驶、从业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该清理的清理,该培训再教育的要教育。

  (二)强化客运车辆检验和管理。车站日检员会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前阶段对大型公路客运车辆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核实,严格落实"谁检验、检测、谁负责"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岗位责任制,对经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要坚决进行清理。要重新整理客运车辆基础台帐,明确责任人和驾驶人,与客运企业签订责任状,要求其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并督促客运企业与车主(管理人)、车主(管理人)与驾驶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拼组装车辆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报废车和非法拼组装车辆从事公路客运。严禁未按规定检验检测和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客车上路行驶。

  (三)全面开展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话和交流,积极宣传“集中整治”意义和必要性,事前提醒、警示客运车辆驾驶人注意道路交通安全,通过互动联系、平等交流,提高驾驶人遵章行车、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后勤办公室,在客运站和驾驶队伍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整治客运车辆超员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形成从严整治的氛围。要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超员违法行为和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要在客运站采取有效措施,向司乘人员宣传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向广大乘客宣传不坐超员车、不乘带"病"车,让"珍惜生命,拒绝违章"的理念深入人心。

  (五)严查严纠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主管安全副经要深入一线,深入站场,深入路途对所属或进站参营车坚持“逢车必查,逐车登记”的原则,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病车载客以及人货混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要合理调整车站人员,加强对客运站管控,严防客车出站后上客超员或超员车辆绕行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充分发挥车载GPS等交通技术设备的作用,对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四是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管理以防疲劳驾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组织全站员工和驾驶人员认真学习“集中整治”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作为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落实领导承包责任制,把任务、责任分解到各基层单位,落实到一线民警,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人员到位。

  (二)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要加强全体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旅客至上,优质服务”的思想观念,利用多种方式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站务人员和驾驶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对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车辆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完善考核制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车站将根据职责所辖实际,强化检查考核,对本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良好效果。严格进行勤务管理,全员量化考核,切实提高全员的管事率。车站领导每周对员工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信息报告工作。行动期间,办公室对整治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时报刊上进行宣传,以弘扬先进,宣传成效,鼓舞士气,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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