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卡(残疾人卡)办卡须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0-27 19:11:47    文字:【】【】【

  1、首次办卡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十堰市郧阳区残联开具的办理爱心卡通知单和十堰市郧阳区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非郧阳区户籍,需在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后方可办理,购卡手续费5元。首次办理后充次到本年度12月31日(80次/月,960次/年,次数当月有效,过月作废)。

  2、“爱心卡”每年11、12月(11月1日—12月31日)在郧县天鸿公交公司(郧县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服务台)年审。年审时办理下一年度的免费充次手续。逾期不审,刷卡时会报“非法卡”,不能继续使用。

  3、“爱心卡”不能作为普通卡充值使用。如卡损坏、刷卡无效则须主动投币;爱心卡做为特定对象使用的免费卡,乘车刷卡时,主动出示让司乘人员验照,严禁转借他人使用。非本人使用的卡,一经发现即由区天鸿公交公司收缴,一年内停止办理。

  4、卡片遗失,需尽快携带办卡时使用的相关证件和照片到郧县天鸿公交公司(郧县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服务台)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挂失、补办费用由持卡人自理。遗失、损坏卡补办新卡后,原卡作废,严禁在车上使用(以免被POS机识别为非法卡而收缴)。

  5、持卡人应注意保护IC卡。不要弯曲、划刻、打孔、浸水或撬开卡套;避免IC卡与外力冲击、与强磁场接触,以免影响IC卡的正常使用。

  咨询电话:0719-7237298

  郧阳区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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