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工作服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股室:
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员工对工作服的爱护意识,妥善管理员工工作服,体现公司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现就公司工作服管理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职责规范
(一)总公司办公室为工作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服配备标准、工作服的采购、发放、回收、登记、保管、违规处理等事务。
(二)各所在单位负责该部门员工工作服登记备案、工作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二、工作服配备
(一)员工工作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作服。所有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作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二)员工工作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
(三)具体工作服配备为:公司全体员工每人两件西服(包括一条西裤)、两件短袖、两件衬衣、一件袄子、一件夏天裤子,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工作服。
三、使用年限
(一)全体员工配备的西服更换期限为四年,配备的短袖、衬衣更换期限为两年,配备的袄子更换期限为五年。更换期限到后,每年可更换每种工作服各一套。
(二)员工工作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作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作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作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延期更换工作服的员工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三)工作服由于它的特殊性,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满两年的,该工作服作为公司福利不再扣取折旧费,但职工离职需要回收。
四、工作服洗涤
员工要保持工作服的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褶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卫生。
五、工作服的领用
(一)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办公室调配合适的旧工作服,旧工作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作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作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作服则直接发放新工作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二)员工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申请制作新工作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总公司办公室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作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六、工作服退还
(一)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洗净后交回总公司办公室,并由工作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作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两年的需缴纳工作服折旧费(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工作服成本金额的一半÷更换期限×已使用时间),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二)退回工作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作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
(三)收回的工作服由工作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七、工作服破损或丢失的赔偿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爱惜工作服,保持工作服的平整洁净,在工作服未满更换期限内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因工作原因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按其工作服原价自费更换。
八、换装时间
(一)员工可以在工作服更换期限满后提交工作服更换申请至所在单位处,由所在单位收集后可在每月的25号(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总公司办公室提出。
(二)工作服更换时间由总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九、工作服的检查
(一)员工当班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无异味。
(二)总公司办公室将不定期安排检查,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并服从总公司办公室的检查安排。如有违反本制度相关条款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